发布时间:2019-11-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完善我院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机制,提升教师党支部的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着从严要求、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完善党支部书记考核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地考核评价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为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每学期一次,暑假前进行中期考核,年底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第四条 考核采取党委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第五条 学院党委成立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中期考核、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参照教育部“双创”工作“七个有力”来设置指标体系。具体要求为:
1.教育党员有力。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党员有力。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4.组织师生有力。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凝聚师生有力。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
7.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的困难和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第七条 结合各党支部学科特点和特色工作,以及在组织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三章 考核方法与程序
第八条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党支部自查自评、党支部成员测评、学院党委组织测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测评等多维度开展。
第九条 考核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1.党支部自查自评。各教师党支部对照“七个有力”、《教工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和“党支部工作标准”进行自查,党支部书记自评、党支部成员测评。
2.学院党委考核。通过学院党委委员测评、年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等,对党支部书记工作进行考核。
3.上级党组织检查指导。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情况进行过程性指导,并通过参与现场汇报、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工作支撑材料等方式,对考核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认定考核结果。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相关指标权重,根据定性和定量评价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确定最终考核等次,进行公示。
5.教师党支部书记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工作中出现重大疏漏者,不能评定为“较好”及以上等级。
第十条 学院党委及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的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向学校组织部报备。
第十一条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好”的,可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党委将根据考核情况,针对其工作薄弱环节督促其整改提高;考核结果为“差”的,学院党委将按照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要求,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不能胜任党支部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党支部书记的调整工作。
2.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期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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