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11期
薛勇民 杨 磘
[摘要]新现代性的基本价值取向如下:多元主体、系统价值、关联发展。马克思的自然观念立足于批判资本主义呈现出的典型现代性,并前瞻性地预见到资本全球化即将带来的超越现代性的走向,提出人与自然的交互主体性,自然的多重价值、技术的非中心呈现等思想,其中蕴含着鲜明而丰富的新现代性价值意趣。
[关键词]马克思;自然观;新现代性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3)11-0014-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唯物史观视野下整体主义环境伦理思想研究”(12BZX073)
所谓新现代性不是历时性意义上的“新”,而是由于当前它与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同时在场,而批判地吸收了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优劣,成为一种更进步的价值应然和更先进的发展选择。由于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要求“分析生态问题同样应置放在历史和社会的情景之中,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由于生产方式的不同,人与自然的关系、关于自然的观念呈现着不同的特色”[1](P60),因此,尽管马克思的自然观念产生于现代性典型呈现的时代,但是正是在批判现代性的过程中预见到超越现代性思潮的出场,马克思的自然观念既评判当时的资本主义发展,更科学地建构了人类发展的生态愿景,呈现出鲜明而丰富的新现代性价值取向。
一、新现代性的价值指向
工业化以来,现代性在带来繁华盛景的同时,也带来人类生存家园的破败和未来发展信念的坍塌,我们需要克服现代性的弊端,但是“批判地超越经典现代性不是简单走向后现代,而是汲取后现代思想而走向新现代性”[2]。新现代性的诞生具有必然性,其价值取向基本可以归纳为多元主体、系统价值与关联发展。
(一)新现代性彰显多元主体
现代性的核心是人的主体性,这一核心经过工业化生活实践的确证,以及培根以来黑格尔对西方理性主义传统思辨的提升,已经呈现出典型的现代性思维特征———人不仅具有主体性,并且此主体地位是惟一的和最有力量的。新现代性不否认人因其独特的思维能力而具有的主体力量,“只有人才能在自然界打下自己的烙印,因为……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3](P208)。但是,新现代性批判那种认为人是唯一主体的观念,认为“人们并非作为先验的主体而天然的存在,主体的地位和意义是由某种特定文化语境或者那种无法自制的理性塑造甚至虚构出来的,因而并不能当然地作为知识和真理的绝对基础而发挥主宰作用”[4]。因此新现代性倡导“多元主体”,认为在工业化与后工业化并存、生态文明成为人类未来发展愿景的时代背景下,应该成为主体的不仅有人而且有“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自然界;不仅有当代的人,而且有尚未出场的下一代以至子子孙孙。尽管各个主体发挥作用的方式和所具有的影响力不尽相同,但是认可多元时空存在物具有差异性的生存力量,就是新现代性“多元主体”价值指向的进步性。
(二)新现代性体现系统价值
主客二分是现代性的根本逻辑,作为唯一主体的人是一切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源泉、中心和目的,自然界作为客体则是人认识、改造直至征服的对象,价值只是为了人而存在,自然只是因为具有了属人的工具价值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而人只有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和需要才能体现内在价值,达成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德里达这样批判现代性价值体系:“在古典哲学的对立中,我们所处理的不是面对面的和平共处,而是一个强暴和等级制。在两个术语中,一个支配着另一个(在价值论上、在逻辑上,等等),或者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5](P48)这就是现代性价值观念带来的“现代化症侯群”。新现代性反对人类中心价值的话语霸权,反对划一的价值评判:“人们不单单在有关真理的问题上,还在有关美(有关审美效果)的问题上,有关公正,即政治和伦理的问题上作出判断。”[6](P26)同时也注意到,对于细小叙事的具体价值判断带来的多元价值冲突依然容易产生思想上的困惑与实践中的混乱。因此新现代性提倡系统的价值关照,从两个方向使价值判断拨云见日:既肯定人在做出价值判断中的独特作用及由此生发出的属人价值,又强调人在价值评判中应扮演的系统角色及由此生发出的系统中各部分的内在价值;既认可由于“价值产生的根据、标准和归宿,更多地在于主体,价值反映着主体的特点,依主体而不同”[7](P71),从而产生多元的具象的价值判断,又相信这诸多价值认识中必定有系统的线索相关联从而存在相对一致的价值认同。
(三)新现代性强调关联发展
基于理性至上传统的现代性发展可以用几句话来概括,即经济持续增长、用效率追求效益最大化以及技术的乐观主义。当前现代性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呈现,不仅危害到已经从现代化进程中受益的国家和地区,更损害了那些正在发展过程中或者还极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听起来很“迷人”的现代化为什么结出的是威胁全人类的恶果呢?究其根源,在现代性价值体系中,社会发展理论“仅仅被看成只是研究社会‘如何发展’的科学,却忽视了关于社会发展的另外一面,即社会‘为了什么发展’这一价值论、目的论目的”[8](P39)。新现代性找到了现代症侯群的病因,批判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虚假需求的无限夸大,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误判,反对存在“单一的驾驭社会巨变的动力”[9](P9),而是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某些间接方式逐步认识外在世界……例如以一种理性的互惠的方式来建构它”[10]。因此,新现代性仍然将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并没有用话语分析、微观权力、信息监控等具体、微小的话题来解构社会,避免了解构性思维可能对人类客观发展造成的困扰。新现代性坚持关联发展的理念,并没有将当前发展合理性危机归咎于人类个体或整体的发展诉求,既明确了社会发展的目的就是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又努力寻找达到这一目的的正确方式,即解决社会“如何发展”的问题。
二、人与自然的交互主体性
多元主体及系统价值的辩证性前提决定了人类社会关联发展的特性,人的发展与其他主体的发展应该走在同一条路上。人们要主动克服对物质欲望的无尽追求,放弃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化思维方式,并辩证地看待技术的双向力量以及实现技术真正的人本化运用。马克思的自然观念在解读自然,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体现出独特的思维向度,蕴含着丰富的新现代性价值理念。
(一)马克思自然观念中人与自然的交互主体性
“交互主体性”这一概念出现于马克思之后胡塞尔的《笛卡尔的沉思》中,他认为,不同于“主体性意味着一种对单个主体而言的自为有效性或自为存在,客体性意味着一种对客体而言的自在有效性或自在存在,‘交互主体性’意味着一种对一个以上的主体而言的共同有效性或共同存在”[11],胡塞尔在阐述自我的我思对客观世界的敞开性时说:“客观世界的、特别是客观自然的存在意义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在那里的。”[12](P128)尽管马克思在他那个时代并没有提出“交互主体性”这一范畴,但是他的自然观念从更真切的实践层面表达了人与自然的交互主体性。在他那里,由于生产劳动带来的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人与自然在相互内化的过程中不断实现着主体价值,向对方“敞开”着,表现着共同存在的有效与动力。“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和“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13](P95),自然界共同成为马克思自然观念中的一对主体。由于自胡塞尔以来的交互主体性始终强调交互主体的先验性,未能实现对笛卡尔自明主体性的超越,因此只是用多个主体代替了单一主体,虽弱化了人类中心的趋势,但并没有实现多个主体间的统一与融合,因而实际上仍未跳出西方近代以降理性主义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思维定势。马克思的自然观念摆脱了传统的先验思维模式,在生产实践与生活世界中考虑人与自然的存在与关系,实现了人与自然真正的交互主体性,使得二者交互主体的关系在物质变换的具体活动中得以呈现,并且随着活动的变迁而深入持久。
(二)人与自然交互主体性的物质性本源
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活动引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现存世界的基础。自然界、人类社会、社会中的人及其所产生的全部思想成果,包括艺术、哲学、宗教等意识形态的东西,构成了纷繁复杂又多姿多彩的现存世界,然而奠定它们的最终力量既不是神的旨意、伟人意志,也不是各种各样“死”的所谓世界本原,而是在广大劳动者与日益广阔的自然领域交往中发生的物质变换,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中。实践使自然越来越多地进入人类活动的视野,与人类发展产生越来越紧密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自然就是人类社会,现在的社会就是人与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二位一体的交互主体性正是建立在不断深入和扩展的物质实践的基础之上。
(三)人与自然交互主体性的矛盾性呈现
“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感觉直观的。”[13](P130)人与自然都是客观实在的物质,这就为人与自然关系在现实中的展开提供了唯物主义前提,而实践就是促使这种关系在广度和深度上得以展开的物质力量。也可以说,人与自然是构成人类社会演进的一对矛盾主体,实践生成于这种矛盾的对立统一之中,并且一旦生成,就成为推动这对矛盾不断向对立面转化,从而使人类得以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人与自然形成的“为我而存在”的交互关系表现在,通过物质实践活动,人利用自然、改变自然,不断否定原生态的自然,使自然越来越多地打上人类活动的烙印,“人化自然”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越来越成为“为人的存在”;同时,自然对人的实践活动做出促进与抑制两方面的回应,对人类有利于至少是不损害自然本身的生态演进的实践活动,自然的反应是促进的,表现为环境的日益良性发展和物质流的合理循环;对人类有损于自然生态的实践活动,自然的反应是抑制的,表现为生态系统的不可修复与不断恶化和自然物质产品的短缺与枯竭。不同的回应使自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地否定人本身,也就是否定人的所谓无限生产力,使人的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合理的发展,从而使人的活动越来越将自然纳入整体考虑的范畴,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日益成为“为自然的存在”。人与自然的交互主体性就这样展开了,集中体现出多元主体互动共存的新现代性价值内蕴。
三、自然的多重价值
马克思自然观念的新现代性还体现在对自然多重价值的认同上。自然的价值问题一直是影响人类对待自然态度的根本问题,并且据此形成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论的对立。实际上,这种对立是建立在对自然价值绝对认知的错误基础之上,可以用马克思自然—社会的辩证眼光克服这种绝对主义导致的对自然价值的偏狭之见,走出现代性的“人类主导一切”和某些后现代学者的“虚化人类存在”的误区,使自然价值观念适应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自然是多重价值的本真存在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是谈论自然价值的前提。“土地只有通过劳动、耕种才对人存在”[14](P180),自然具有普遍的对象性价值,决不仅仅因为只有人才有谈论价值的能力,或者说只有人的头脑中才能产生“价值”这个概念,而是因为“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15](P51)。是实实在在的生产劳动实践使自然的价值显现出来,成为具体的而不是理论的东西。其次,自然具有内在价值。马克思认为“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商品体即使用价值中“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本身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15](P56)。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提出了“一切生产力都归结为自然界”[16](P170),自然在与人的关系中具有决定性的伦理规范价值。在现实表现中,自然是使用价值的总和,这是自然价值的第三个层次也是最具体的价值方面。由于生产活动的展开,人化自然几乎成为自然总体呈现出来的状态。一个物可以没有价值即交换价值,可以不是商品,但它一定有使用价值,“在这个物不是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15](P54)。它以使用价值的形式成为人的劳动展开的背景或储备物,更不用说因为劳动而具有使用价值的那部分自然了。
可见,自然价值是与生产实践相生相伴的,采取“人类中心论”的立场而否定自然价值,就抽掉了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使人的存在变得虚无。而把自然价值商品化,采取“经济简化论”的立场,则抽掉了自然在实践活动中的存在根基,使自然的存在变得虚无。自然是人的实践的对象,但不是可以用市场和经济规律来衡量的对象,它是三重价值———对象性价值、内在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结合体。
(二)对自然工具价值的颠覆性诠释
由于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精彩评判,特别是关于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独到见地几乎让相当一部分西方学者忘记了他这样批判的目的,他们只关注分析过程本身,认为既然马克思的“衡量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主要是用来说明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就可以推断“这种价值的衡量方法把自然排除在生产力和生产条件之外,因为自然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复杂性是不能还原为同质的单元”的,从而得出了马克思“没有赋予自然资源以价值,生产所带来的生态破坏的后果完全在其视野之外”的伦理评判。[1](P47)其实,由于马克思批判资本本性的目的是为了解放自然和人自身,因此必须还原马克思对自然的“工具性价值”的本来认知:“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是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16](P90)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马克思是一个自大的人类中心论者,因为当他说“抽象的自然本身对人来说是无”时,他是指“与人分离的自然”。可见,他所谓的“自然只是人的‘对象物’”,是从言说的意义而不是从自然本身的存在意义着眼的。由于只有人才可言说并且只有通过人的话语,自然价值才可呈现出来,因此抽象地脱离人的自然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自然被赋予了人所谓的“工具价值”。马克思把自然当作人的无机身体,“我们依靠自然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13](P131)。
可见,马克思对于自然工具价值的认识与传统西方主客二分的自然价值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在他那里,人依赖自然,并且在与自然的物质交流基础上展开人的一切社会活动。因此,人类社会的繁荣与自然的持续方向一致。这样的价值导向要求我们既不要漠视人也不要漠视自然,体现的正是新现代性价值观的内涵。马克思对于自然工具价值的颠覆性认识还在于他对于“工具价值”的广义理解,自然不只具有经济功用,科学的、审美的以及伦理的功用都被放置在“工具价值”的范畴之中,这样的价值观既不会导致片面发展的物质至上,也不会出现发展的无政府、无目标、无主体,而是会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有效地体现自然的多重价值,正确地使用我们的“工具”———自然,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同繁荣。
四、技术的非中心呈现
马克思自然观念的新现代性还体现在他对技术的辩证态度上,他既不否认技术的存在与发展对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价值,又看到了盲目技术依赖与技术中心论会导致的生态恶果,在他那里,技术的非中心呈现是保证人与自然关系持续进步的重要因素。
(一)传统技术观的辩证认识
技术乐观主义是西方现代化对待技术的典型态度,它产生于人类对技术的社会功能有所了解但又缺乏理性认识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其实质是“技术崇拜”或“技术救世主义”,并且在19世纪滥觞成一种社会思潮。技术乐观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把技术理想化、绝对化或神圣化,视技术进步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和根本动力。霍布斯提出“人类最大的利益,就是各种技术”的口号,笛卡儿构想出一棵“人类科学之树”,莱布尼茨则提出“最好之物原则”。技术在两次工业革命展现出的巨大能量更鼓舞了技术乐观者们的信心,20世纪以来各种新技术的发明与运用更催化了这种乐观的情绪,布热津斯基于1970年断言,由于科技的发展,人类已进入“技术主宰时代”。即使到了今天,人类饱尝盲目发展带来的生态与生存恶果,技术乐观主义仍未销声匿迹,甚至依然是影响人类发展走向的重要思潮。譬如赫尔曼·卡恩在1976年完成的《下一个二百年》报告中就批评了《增长的极限》,他认为地球上的土地和资源完全可以满足人类经济发展之需,海洋、地层深部和外层空间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力,人类可以凭借更好的技术与更完善的工艺对已经开发的资源和能源进行再加工及再利用。因此,自然因素的制约不足以阻碍社会的发展。
事物总是同它的对立面一同成长,即使在技术乐观论甚嚣尘上之时,对它的批判审视也一直没有停止。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统治已取代了政治统治,对抗、矛盾已经或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整合与同化的趋势,资本主义社会成为由技术控制的单向度社会。但是,依赖技术发展显然不能解放技术控制下的人与自然,哈贝马斯被学界公认为技术悲观论者,他在1968年的一次演讲中说:“自19世纪后25年以来,在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其一,强化国家干预,这确保了制度的稳定;其二,推进科学研究与技术之间的相互依存,这使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17](P58)可以看出,对现代性技术主张的批判,是建立在现代性视技术为中心的典型特征之上,由于批判的逻辑基础是错误的,因此他们的批判以及相应的建构必然缺乏时代性与实效性。但是,彻底否定技术中心地位的同时,也可能让技术成为一个没有历史性、阶级性甚至让人无法把握的东西,同样无助于应对技术滥用带来的现代性危机。
(二)技术的基础性但非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的自然观念摒弃了非此即彼的现代性思维,他认为技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发挥着基础性却非决定性的作用:“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18](P140)正是由于重视技术发展对于人类文明的作用,马克思把能否制造工具和生产工具的历史变迁作为界定人与非人以及判定人类社会进步程度的标尺,并且坦率承认:“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9](P36)这正是由于技术进步所带来的“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15](P579)。马克思看到了技术运用背后的社会关系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愈加先进的社会制度会带来愈加进步的技术革新与创新运用。同时,他认为,尽管从生产实践的决定性意义上来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4](P602),但是我们不能“把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的技术力量等同起来,并从而把对历史唯物主义解释当成对历史从技术方面进行的解释……马克思经常说,技术的发展可以充当社会发展的一个指标,但是,这和说我们应当把技术学的发展当作社会变革的原因或独立的变量,却是完全不同的事情”[20](P118)。
(三)技术为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
马克思看到了在资本逐利的本性下,技术进步带来的是获利阶级日益膨胀的攫取欲望,并赋予了他们达成这种欲望日益便利的工具。“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15](P579)不只是农业,工业和许多技术领域都如此。可以说,不是技术本身,而是资本控制下的技术运用阻碍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马克思对技术的新现代性审视超越了传统技术观念的逻辑基底———技术中心主义。在马克思看来,技术就“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3](P215)。技术伴随人类的出场始终“在场”,但是它永远不会居于中心地位。技术运用应该使人与自然之间保持优质循环的物质变换,从而保障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
五、结语
新现代性彰显着超越工业文明,建设生态化工业文明,并最终走向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马克思的自然观念既承认人的主体性,又藉生产劳动实践展现了自然的主体地位,并且将人与自然的交往互动及由此产生的物质流循环视为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自然成为一个主动与受动的结合体,一个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一个包涵经济、科技、伦理与美学功能的综合体;作为人的肢体与能力延伸的技术,显然是必需的,但是也仅仅是人与自然交往的中介与工具而已,解决当前技术滥用带来的生态危机还要从人的意识和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入手。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自然观念由于其辩证地、历史地、全面地看待自然,解读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体现出鲜明的多元主体、系统价值、关联发展的新现代性价值特征,对于人类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并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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