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学术研究》2014年第6期
袁蓥 魏屹东*
[摘要]随着具身认知运动的持续深入,认知与心智哲学界就延展心智论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延展心智论题认为有一些真实的事例表明认知过程能够越出大脑和身体的界限,延伸到物理世界,因此外界的环境支撑应当平等地被赋予认知地位。反对者则围绕环境与心灵在认知中的作用差异、耦合等观点进行反驳。事实上,单纯分析现阶段人类认知过程的运行模式并不能为认知界限、认知标准提供一个合理的答案,还需要充分理解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演变才能把握认知的核心标准。
[关键词]延展心智认知界限认知标准
〔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4)06-0026-05
20世纪中期以来,认知科学革命使得心灵哲学的问题域被进一步深入和扩展———从对心灵本质的纯理性思辨,转向对心灵的认知原理、认知过程的剖析。对过程的探讨很自然地涉及对认知界限、认知标准的思考:心智是否有边界?它的边界在哪里?一些学者提出了延展心智(the Extended Mind)的观点,主张认知过程超出了大脑和身体的界限,延展到了物理世界。他们认为在真实的智力行为中,思维和观点,尤其是实现思维、观点的物质工具在空间上被分配到大脑、身体和世界中,因此皮肤之外的相关外界因素也应当平等地被视为是认知的。然而,传统的认知理论是否就如他们所言是一种“内在论”?系统间的耦合机制是否能将工具性质的外在事物纳入认知系统,赋予其认知地位?认知界限的划定是应当依照认知过程所及的范围还是遵从认知的本质,或者认知的特征来界定?
一、延展认知及其认知界限
延展认知论题(the Extended Mind Thesis)是以情境认知、动力学认知、具身认知等新的认知研究范式为基础,在心智哲学中提出的一种关于心智边界的观点。按照常识观点,身体是信息的输入输出系统,脑是信息处理系统,外部环境仅仅是认知活动的对象。但延展认知却质疑这种环境与心智之间的分离,认为心智对工具、设备或其他环境支撑因素的使用,使得外在的物体可以被视为心智本身的延伸。心智应当包括认知过程的每一个层次,尤其应当包括外部工具的使用。因此,心智不应当被局限于脑内,外部的客观世界在适当的条件下也应当被视为心智的合理的组成部分。
安迪·克拉克(Andy Clark)和大卫·查尔莫斯(David Chalmers)于1998年发表的《延展心智》(“The Extended Mind”)[1]一文对于延展认知的形成与推动影响深远。作者基于环境在认知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出了“积极的外在论”(Active Externalism),主张环境中的物体会作为心智的组成部分发挥功能。他们认为将心智仅仅限定在脑内是武断的,心智、身体和环境并不存在原则性区分;外部环境在协助认知处理过程中发挥着极为明显的作用,使得心智与环境间的互动构成了一个“耦合系统”,这个耦合系统就其本身而言可以被视为一个完整的认知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心智延展到了外部的物质世界。克拉克和查尔莫斯将外部工具的使用纳入认知系统组成部分的主要标准,是外部工具必须与内部过程发挥相同的作用。对于两种不同的信息,一个是脑内部的记忆内容,一个是记载在外部媒介的笔记本中的内容,当我们确信二者的内容并自动提取它们时,它们在认知过程中的作用就是相同的。
苏珊·赫利(Susan L. Hurley)对脑裂病人的研究为延展认知提供了实证证据。赫利发现脑裂患者仍然可以通过利用环境因素使两个脑半球共享信息,从而获取一致的意识经验。因此,赫利推断正是这些工具层面的环境因素促使了意识经验的一致性,具身性和环境对于心智活动是本质性的。人的认知不是感知—思维—行为这种“三明治”式的结构,知觉、行为、环境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2]既然环境并不存在于脑内,那么就可以推测认知延展到了外部的环境之中。
麦克·维勒(Michael Wheeler)则从对传统认知理论的非交互性批判入手,试图从反面论证认知边界的外在论观点。维勒认为传统认知理论是一种内在论(Interalism)[3]的观点———认为认知完全发生于头脑之中,内部的表征是认知过程的关键;环境的作用仅仅表现为引发智能主体要解决的问题,仅仅是通过感觉向心灵提供信息输入的来源,仅仅是产生一系列作为推理输出信息的预先计划行为的背景。内在论的缺陷在于不能对极富时间变化的认知心理活动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科学解释。因此维勒主张新的认知科学需要突破认知发生于大脑之中的内在论,从认知主体如何与环境产生交互作用、如何通过具身—嵌入—延展(embodied-embedded-extended)介入世界的角度重构我们的认知世界。[4]
二、对延展认知及其认知界限的质疑
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对延展认知及其界限提出质疑。第一,对传统认知科学非交互型特征的批判是否能反证认知边界的延展性?换言之,传统的非交互认知研究范式是一种将认知界定在脑内的内在论吗?一方面,传统认知科学的主流观点与新的认知研究范式相比,的确具有非交互性特征。传统认知理论以身心二元论为基本哲学假定,将符号、表征、计算和算法置于认知的本质地位。它预设了世界是被预先给予的,这种预先记忆的特征能够通过“世界之镜”的形式获得表征。对世界的理解表现为我们借助符号化的表征系统对已然存在的特征进行概念化、范畴化,而认知则是有机体在被动受限的进化环境中表现出来的问题求解的能力,或者说技能。[5]因此,传统认知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有机体的内部状态和过程,其研究方法是以功能主义和计算隐喻为基础的纯粹抽象的符号表征,其研究目标是获得支配人类认知的普遍性原则。
情境认知、动力学认知、具身认知等新的认知研究范式则是基于梅洛—庞蒂的“生活世界”的具身哲学思想,主张认知是由具身的主体在与世界实时的、持续的交互过程中建构出来的,全面理解认知发展的过程才能揭示认知的本质。认知既不是对客观事物的被动反映,也不是纯粹先验意识的再现,而是出于主体与客体两极的中间,是一种“暧昧”的存在。因此,新认知理论的研究对象是认知主体与生活世界的交互作用,其研究方法是依赖认知主体不同的经验种类,认知主体的语言、意向性行为和社会—文化—历史情境,其研究目标是揭示在多样性的生活世界中,认知的动力学模式。
例如,传统观点认为,环境就是“处在彼处(out there)”而独立于我们的认知,而认知就是再现(re-presnetation)该独立的环境因素,认知与环境之间没有相互影响,只是给予与接受的关系,是非交互的;而新的认知理论则认为特定的环境特征是依赖于大量相关因素而重构的,人类往往表现出目标定向的行为,从而能动地建构感觉运动方式用来表征那些与相继呈现出的目标定向有关的环境特征,依赖于有机体在环境空间中呈现任务的不同方式,相关的环境特征也是以不同方式被我们观察到的。
另一方面,传统认知理论的非交互性、将认知的本质聚焦于认知主体的内在认知过程的观念并不能纳入延展认知所批判的内在论。延展认知认为传统认知理论将认知局限于脑内的观点是不成立的。功能主义假设心智可以根据它的认知功能来研究而无须考虑身体和大脑对这些功能的实现方式———人的心智是一个按照一定程序处理抽象符号的信息处理器,对输入输出符号具有信息处理的功能;认知的本质是在这些物质基础之上所运行的流程。
因此,认知的物质基础并不重要,只需要在生理的物质基础上进行抽象并推测出心智结构。其结果必然是将认知形而上地视为一种抽象的计算机软件,它能够运行在任何一种合适的硬件上。“例如,对于某个认知状态———疼痛的理解,功能主义的解释就是痛觉是一种原因与后果的机制,一种软件,可以在不同动物身上被不同的大脑所运行。假如人类和章鱼都处在一种因身体受伤害的状态中,同时又都有要避免这一伤害的愿望,那么二者就都会有疼痛的机制,尽管实现疼痛的具体物理载体不同。这就像是两个都能运行word软件的不同机器一样,尽管材料和构造不同,但是它们都能实现相同的机制。”[6]因此,传统认知研究范式并没有将认知限定在大脑之内,它探究的是认知的抽象逻辑结构,并认为这一抽象的运行机制能够在不同的物理载体实现。事实上,克拉克和查尔莫斯所列举的佐证认知边界延展性的第一个思想实验的第三种情况(即假设受试者被植入一种神经生物芯片以帮助其快速地对屏幕上出现的图形进行心理旋转,并判断其是否能与已有的图形匹配),是完全包含在传统认知理论关于认知的界限之内的。传统认知理论并不是如维勒等所界定的“颅内认知”(interscranial cognition),传统认知理论对认知内在过程的关注不是认为认知发生在大脑中,而是认为认知是内在于物质基础的抽象逻辑,它不靠外部的实在来体现自己,这里的内在是一种抽象的含义,与大脑的颅内或颅外无关。
第二,耦合是否能成为认知边界延展性的论据?
耦合是延展认知最重要的论据。克拉克和查尔莫斯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人类机制与外在物通过双向作用的方式相联结,构成了一个就其本身可以被视为认知系统的耦合系统。在该系统中所有的组分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与内部的认知一样,以相同的方式共同地控制行为。如果我们去除外部的组分,系统行为的完整性就会降低,就好像我们去除大脑这一部分一样。因此,我们的观点是这样一种耦合机制应当被平等地视为一种认知过程,无论其是否完全处于大脑之中。”[7]但是,一些仅仅是与外因上的外部环境具有耦合作用的过程,并不能延展到外部环境中。例如,恒温器中金属条的膨胀现象。该过程通常与一个加热器或者空调相连接,以便能够在原因上控制恒温器内的温度。但是膨胀并不是延展至整个系统的过程,它只限于恒温器中的金属条。再如,肾脏对血液中杂质的过滤过程。从因果关系上看,对过滤产生影响的包括心脏对血液的泵送、血管的粗细、血液的流动等。循环系统不同部分在原因上与过滤过程的相互作用,并不能推导出过滤过程发生在整个循环过程而不仅仅是在肾脏中的结论。因此,过程P与环境存在积极的相互作用时,并不能推论认为P延展到了环境之中。[8]
那么,是否存在克拉克和查尔莫斯所提出的相关外部因素对人类有机体产生的一种直接的影响力,这种直接的影响力并不仅仅是原动力,而是发挥了积极的、核心的作用,从而“使世界与有机体形成了一个封闭环,外部世界不再是悬荡在长长的因果链条的另一个末端”。克拉克和查尔莫斯列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直接的作用力。假设(1)被试A坐在电脑屏幕前,通过心理旋转的方式将屏幕上方落下的几何方块嵌入到屏幕下方给定的图形中,它们之间必须匹配才能过关。(2)同样的游戏,被试B除了运用心理旋转的方式,还可以通过一个按键以一种物理的方式完成几何方块的旋转,这两种方法他可以选择。克拉克他们认为(2)中旋转按钮与(1)中的心理结构发挥着相同的功能,都对行为产生了直接的作用力,它们之间并没有原则性差异,因此(2)是一个可以证明延展认知的例子。在(1)中,我们认为心理旋转过程是行为的直接作用力。但是在(2)中,旋转按钮却不是行为的直接作用力。从目前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它至少包括了以下认知因素:与旋转按钮相关的肌肉活动、注意机制、选择何种方式的决定机制,以及对按钮及其使用的记忆机制。旋转按钮是和上述认知因素结合起来才导致了行为的完成,这种物理的外部因素只是众多原因力的一分子,远远达不到核心地位的标准。亚当斯和阿扎瓦(Fred Adams & Ken Aizawa)指出,积极外在论所列出的认知过程与颅内认知还有两个原则性的差异。其一,颅内认知涉及原初性的表征,而颅外认知却没有,在(1)的认知过程中,被试A对方块及其在屏幕上的旋转运用了心理表征;而在(2)中被试B按动按钮使方块旋转时并没有运用表征过程,它们仅仅是方块而已。其二,大脑中的因果关系完全不同于电子荧光屏上电子的激发过程,否则心理学就没有必要对多样化的认知因素进行再认和控制。[9]
“耦合”这个概念是认知动力学研究理论在对传统符号表征进行批判时所运用的一个重要论据。冯·盖尔德、西伦、比尔等动力主义者认为,认知是一个认知系统,认知智能体是嵌入到环境中的,实时的、适应性的行为,它是智能体—环境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不是外在的连接,而是源于动力系统中变量的耦合,这种耦合使得系统变量之间以同时、连续的方式相互作用,彼此决定,环境状态的变化必然导致智能体状态的改变,同时,被影响的智能体又会诱发环境的变化。这种耦合如此紧密,以至于在感觉输入和运动输出之间没有表征的存在空间。应当说,耦合在解释人的认知发展、认知的形成过程中功不可没,它论证了不可能存在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完全独立于环境的认知主体,认知主体与环境不可能完全去耦,完全的表征是不存在的。[10]但它把对认知发展过程的理解,转换为认知系统中所有变量都具有认知地位的解释,则有过度诠释之嫌。发挥认知的功能并不因其身处认知系统之中而获得,而是必须通过分析该外在因素的本质以及根据认知的标准来判定。
三、认知界限之于认知标准的反思
延展认知理论的推理过程可以简单概括为:把认知过程所及的范围理解为认知的界限,进而又把认知界限理解为认知的标准,因此导致了认知会延展到作为工具的外部环境之中的结论。这一观点的直接推论是:既然与认知过程有因果联系的任何因素都是认知过程的一部分,那么认知就会渗入到物理世界的所有事物中。克拉克把这种现象称为“认知膨胀问题”(the problem of cognitive bloat)。[11]然而这种观点的危害并不仅仅是认知渗出或者膨胀,我们认为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对认知的本质缺乏论证,并最终会导致一种泛灵论,认为万物皆有灵,所有事物都是有认知的。这显然是错误的。
当然,延展认知理论也从反面启示了学界对认知标准———什么才是构成认知有机体的标准的思考。亚当斯和阿扎瓦(Fred Adams & Ken Aizawa)尝试性地提出了认知的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必须具备源初性内容。如果一个过程没有源初性内容,该过程就是一个非认知过程。他们认为意义的获得依赖于认知主体的表征能力,这一点对自然物的心理表征适用,对具有衍生内容的物体的心理表征也适用。前者如对树木、岩石、鸟的心理表征是一种对自然物的表征,是源初性的,它们的意义是通过认知有机体的表征能力获得的。后者如对单词、交通信号等就是对衍生性物体的心理表征,它们的意义并非来自约定俗成的传统或社会惯例,而仍然是来自认知者的表征能力。第二,由某种核心的因果关系构成。亚当斯和阿扎瓦指出,科学的目的就是要探求现象背后并奠定该现象的真正的因果过程,科学的使命就是要将现象世界区分为因果上同质的状态和过程。例如,我们并不会认可通过图灵测试的机器就是一个认知主体。当人类和智能机器人在面临相同的情境时,他和它“脑”中发生的过程完全不同。[12]亚当斯和阿扎瓦的两个条件综合起来,似乎是一种功能主义和物质主义相糅合的观点,强调心理表征内在的神经生理学基础,并从因果关系的角度理解心理表征。如前所述,功能主义对认知的形而上抽象理解会导致颅外认知存在逻辑上和理论上的可能性,因此这种对于延展认知的批判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经验性批判。
仅仅将人类现阶段已获得的认知手段,或达到的认知水平进行刻画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无法确定在人类认知发展的演化过程中,到底是什么构成了人类认知的飞跃性发展或里程碑式的进步。尽管表征受到了新认知范式的质疑,甚至被一些激进的动力主义学者完全否定,但表征这一心理结构对于人类相对独立的内心世界的刻画是无法否定的。人类正是因为有了这个丰富的想象世界才具有了独立于世界的能力。因此,表征能力虽然不是认知的充分条件,但可以是认知的核心标志。语言学的研究结论就证明了这一点。比勒—波普尔将所有作为符号系统的语言划分为四个层次:表情性功能;发布性功能;描述性功能;辩论性功能。波普尔认为,前两种低级形式的语言为人类和动物共有,后两种高级形式只有人类才拥有。[13]而后两种高级形式的语言是通过表征实现的,是人类区分于动物的标志性特征。
最后,应当指出,认知科学毕竟还是一门不够成熟的科学,人的认知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如何界定认知的本质,至今尚未有统一的定论。一切哲学思考和科学推论只能依靠目前心理学、复杂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科学等相关科学所获得的研究成果。但毫无疑问的是,随着新的实践研究范式的产生,新的认知隐喻和哲学观念会进一步加深我们对认知、世界、自我本质的理解和思索。
[参考文献]
[1][7]Clark, A. & Chalmers, D., “The Extended Mind”, Analysis, 1998, 58(1).
[2]Susan L. Hurley, Consciousness in Ac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London, 1998, p.401.
[4]Michael Wheeler, Reconstructing the Cognitive World,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5.
[5]刘晓力:《交互隐喻与涉身哲学———认知科学新进路的哲学基础》,《哲学研究》2005年第10期。
[6][英]大卫·珀皮诺、霍德华·塞利娜:《视读意识学》,王黎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49页。
[8][9]Fred Adams & Ken Aizawa, “The Bounds of Cognition”,Philosophical Psychology, 2001, 14(1).
[10]李恒威、黄华新:《表征与认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11]Clark, A., Supersizing the Mi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 Press, 2008,p.8.
[12]Fred Adams & Ken Aizawa, “Defending the Bounds of Cognition”, Richard Menary (ed.), The Extended Mind, The MIT Press, 2010.
[13][澳]约翰·C·埃克尔斯:《脑的进化———自我意识的创生》,潘泓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第79-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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