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1
《光明日报》2016年11月22日04版
作者:本报记者 靳 昊
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靳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成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加强联系服务引导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和学生中选任挂职、兼职副书记制度,要求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
《方案》要求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等;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针对高校内的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等群体加强联系服务引导。
在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方面,《方案》提出,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和学生中选任挂职、兼职副书记的制度;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方案》还提出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的须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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