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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去行政化”迎来新机遇

发布时间:2014-01-01

 
 
文章来源:2013-12-30《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丁纯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全面的行政体制,不仅学校职能部门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院、系、所等教学研究部门也参照相应的行政级别管理。高校行政化制约、钳制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发展空间,其主要表现在:
 
其一,外部行政化。高校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在人事、编制、财政、科研等方面以上级指令性管理为主,自身决定权受到严重制约。这是高校“去行政化”最大的瓶颈和难题。剔除罩在高校头上的“紧箍咒”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改革的力度,政府要敢于放权,逐步去除“外部行政化”干扰,科学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其二,内部行政化。所谓内部“行政化”是指高校内部行政力量过多参与教学、科研的决策。由于历史原因,高校有些行政人员管理能力、学术能力有限,其行政观念固化,唯上不唯学,不善于调研但喜欢决策,不了解高校特点却占有资源配置,造成“外行”领导“内行”,“内行”却不得不服从“外行”领导的局面。“内部行政化”是“外部行政化”的延伸,不改革政府对高校的领导方式,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就可能步履维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高校“去行政化”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决定》指出,要“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做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转变角色,变领导为指导。在资源配置方面,政府不转变角色,高校“去行政化”只能是句空话。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理顺和高校之间的关系,能放则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给予高校一定的办学自主权,自身只负责办学方向、评估、规划、监督等宏观管理,而不去管高校具体事务。
 
其次,优化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当前,高校内部设置行政色彩浓厚,层级管理、等级鲜明,内部人员的评级、晋升和政府公务员基本相同。由于长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学校行政机关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一些行政管理人员能进不能出,能升不能降,根本无法实现劣位淘汰。因此,高校去掉“内部行政化”,必须革新行政管理人员的观念——在高校,为教学科研服务是第一要义。我们也要深入思考,如何去掉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办一所大学,是否真的需要如此众多享受厅级、处级、科级待遇的管理者?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一蹴而就,而要立足实际,放眼长远。
 
第三,遵循特点,做好制度保障。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只是众多改革中的一项。因此,高校“去行政化”改革不能背离“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也就是说,改革需要做好顶层制度设计,赋予学校自主管理的权利。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表示,“行政体制改革直接关系政府部门权力格局的调整,各种利益矛盾和复杂问题交织,许多时候绕不开、躲不过。”必须改革政府的权力结构,最大幅度减少政府对高校的干预。
 
高校“去行政化”不能简单理解为去掉行政级别,而是去掉不必要的干预和束缚,变单一的管理为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等宏观手段加以调控;对学校而言,则是要完善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对教师而言,外部束缚解除后,对自身的要求应该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去行政化”才是积极的、有效的。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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